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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
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参建三方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等。
声明会议流程:
1、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主要组织机构、人员及其
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在以后的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7.请业主就监理及施工单位提出要求
8、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工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一、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要求开工前对进场设备、仪器进行报验,凡测量和计量仪器均应附法定检测单位的鉴定证明。进场施工设备、仪器应与施工技术需要合理匹配。
(2)工地管理人员要求到岗到位。开工前应报审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和相关资质上报的管理人员名单要求到岗到位。各项具体工作应落实到人。尤其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到位。
(3)对进场所有施工原材料的现场抽样试验必须经施工、监理、或业主共同见证,其试验结果方能有效。
(4)施工期间不能随意更换施工作业班组和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的应提前报请业主、监理同意,以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5)施工准备工作应充分。开工前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审查批准报业主同意后才能开工。资料的时间问题请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填报。
(6)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如确需更改的应提前报请业主、监理审批。由于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而造成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设计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在实施中如要变更也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方可变更。不得随意变更。
(8)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做到“三严格”:
(1)、严格按图施工;
(2)、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9)(该项目视施工合同而定,目前只是一般要求)施工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报送施工月报及工程款预付申请。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需要业主和监理协助解决的.有关事宜以及下月的工作思路与计划。
(10)建立工地例会制度,由监理现场办主持,业主、施工单位参加。根据需要邀请设计和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提出存在问题,协商解决办法。
(11)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理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配合监理工作,严格工序的交接验收。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和业主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12)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和服从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配合工作。
川船重工厂区道路恢复改造工程
第 一 次 监 理 例 会 纪 要
[2014] 01号
【例会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星期一 【例会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业 主 方:雷银峰
张
鸷
徐远智
谭
君
监 理 方:吴文余 汪荣清 昝君华 施工单位:王明坤
周显来
张少鑫 设计单位:王水生
【主持人】 吴文余
2014年04月23日下午15:00时,川船重工生活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业主方)在川船重工机械管理部会议室召开了川船重工厂区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受业主委托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纪要如下:
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明坤;技术负责人:周显来;现场负责人;何军;资料员:蒋涛;预决算:周剑。
2、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谭君;对外协调:徐远智。
3、监理单位;总监:吴文余;总监代表:汪荣清;专业监理:昝君华。
二、由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的监理合同宣布对川船重工生活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
三、施工单位介绍工开工准备情况和部分工作的进展情况;
1、工程前期报审资料正在积极准备,本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还在编写中,正式文件资料将于近期将按程序进行报审;
2、项目班组根据工程需要,已落实。
四、监理单位简述工程监理工作准备情况及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工程建设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一)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介绍
前期监理工作内容:已组织编制了项目实施规划,目前正在审核中将于近日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实施细则待施工单位报审相关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进行完善后将发放施工单位。
(二)工程监理上实施的相关管理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设计交底会议,使各单位相关人员明确设计意图,关键工程的施工工艺过程及注意事项以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2)有关高程及平面控制点,控制桩进行现场交底。
(3)设计单位解答设计图中的有关问题及差错、碰、漏的修改意见及设计变更(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准开工实施。(1)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审查内容:合同文件、施工进度、资金、材料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工艺和方法、机具和设备、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等;
(3)施工过程中,经过批准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变更时,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否则,不准开工。
(1)承包人呈报开工申请,内容为: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机具进场及现场布置、原材料检验、进场人员等;
(2)现场监理机构按审报内容逐项检查,提出审查意见;(3)现场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并转报承包人申报的材料。
4、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进场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经监理人员审查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总监必须参加验收。
7、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要求制订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交现场监理机构审查;(2)若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3)一般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由现场监理机构组织解决,并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4)重大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现场监理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共同解决处理;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根据相应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实施,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
9、工程计量签证制度
监理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有关计量条款进行计量,对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不予计量,未经监理人员计量的工程量不予认可,不进行工程款支付签证。
(1)由现场监理机构质量控制科签认中间交工证书;(2)计量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共同计量;(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支付证书。
10、工地例会制度
根据工程规模及实际情况,每在每月10日和25日由现场监理人员组织召开现场工作会,参建各方主要现场人员参加,每次工地例会,各参建单位准备好本阶段工程施工情况,分析本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
11、安全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熟悉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并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责令其立即整改;
(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方案时,认真审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组织机构和采取的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3)定期组织建设、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2、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1)监理工程师坚持进行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内容包括:当天施工及验收内容,参加施工人员,所用机械,发生的问题及处理办法以及进展情况;
(2)现场每天的天气情况记录和因天气而造成的损失情况;监理日志保留以备查阅,工程完成后整理归档。
13、监理月报制度
(1)每月30向建设单位报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大事记;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质量控制;合同执行情况;会议记录和往来信函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包括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施工单位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工程进展图片。
(3)月报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1)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布置尽快组织施工;完善测量控制点交接工作手续。
(2)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工程资料报审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尽快报监理、业主审查,并将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及开工申请报监理、业主审查,人员若有变动必须完善变更手续。
2、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1)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应以预防为主;出现安全事故不能瞒报,应及时上报,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2)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3)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
(4)施工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组成;施工现场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对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5)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进场施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
3、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意见
建设单位:落实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技术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开工报告;施工过程资料收集要完整--从审计的角度完善各类资料。
五:建设单位驻地代表及参会领导对工程建设提出相关规定和要求;
1、开工日期定于2014年6月24日。与会人员:见会议签到表
整理人:
2014年04月23日 主送 :建设方、施工单位
重庆楚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就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秩序健康发展。时至4月,新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续建项目也将陆续复工,因此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显得十分必要,又极为迫切。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深入查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
近年,全县投入建设力度加大,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业整体建设水平较过去得到较大提升。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近几年建设量特别大,建设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差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履职情况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部分建设单位履职不能到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不严,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极个别工程连最基本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都不办理,暴露的问题十分严重。
部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投入不足,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质量安全要求不严,没有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一线操作人员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负责多个项目施工管理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部分建筑企业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把关不严,建筑材料送检不及时及送检批次不够,有边用边检情况,没有严格执行复检制度,未按规定批次和数量见证送检;一些检验机构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验收不规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造成质量隐患,复检不合格材料后续技术处理不及时。
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能到位,总监巡查次数较少,甚至有些项目开工到竣工总监一次都没来过;监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场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理企业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简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对有关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通病,质量控制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砌体灰缝不均匀,砂浆强度低,钢筋混凝土有蜂窝麻面、露筋、涨膜现象,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整体水泥地面起砂,起粉还有发生,拉结筋数量、间距、长度不符合规范,构造柱位移,外脚手架安装不规范,临时用电设置不到位等隐患较普遍。
(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一些监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思想,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片面追究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也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不到位,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忽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工程项目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检查制度不落实。个别企业只收管理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从不对项目进行检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依据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xx]124号)的规定,坚决落实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凡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强力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制式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有关要求的通知》(新建建函〔20xx〕10号)规定,从发文之日强行推行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未设置永久性标牌的,一律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xx]123号)的规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增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意识。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施工资料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xx]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行政管理措施。
三、落实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精神,与劳务用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发放方式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要督促各劳务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建筑施工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经常性过问,发现拖欠要督促足额支付。严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过激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同志们,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县建设任务仍然较重,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以务实作风抓好落实,落实措施,认真履职,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建立建筑业市场良好秩序,推动我县建设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祝愿全县各位建筑业同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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