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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机构。20xx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人劳局、司法局、审计局等6个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又进行了调整充实,将政府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增加为领导小组成员。为实现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领导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协调监督职能,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县法制办规格为正科级,有专职人员八名,办公室六间,电脑四台,数码照相机一个,配备行政复议车一辆,县财政年度拨款工作经费六万元,基本满足了法制办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协调、监督作用。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设置行政决策机制
(一)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请县政府制定了《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县政府常务会除紧急事项外,一般都要安排学法内容,新法律法规颁布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一把手要带头学法。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培训。上级安排领导干部培训必须参加。
(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在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其中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每年不少于2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法制办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每年不少于20学时。不参加培训、完不成培训时间,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每年12月份,对全年培训少于40学时的新增执法人员进行补课培训,我们还利用执法证年检、考试的时机邀请法学专家、市法制办领导进行讲课,培训完毕后进行闭卷考试并邀请市法制办派员监考,统一判卷,每年考试合格率达97%以上,补考合格率100%。今年以来,共计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培训750人,其中新办证人员162人,注册审证人员588人,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了全县的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全面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对不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注销。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出台后,县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学习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通知。通过以上措施,整顿了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
(三)实行逢进必考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将法律知识考试是否合格列为必须通过的条件之一,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执法岗位新调进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四)实行重大决策前听取意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由法制机构提出建议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界定。除涉密事项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决策前30日,将重大决策事项在县政府的网站、任县报、任县电视台公布,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属行政机关内部的重大行政决策,应提前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要听取县委、人大和政协的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
(五)推行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并向社会公布,10日前告知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必要时可专门邀请专家参加听证。除涉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都公开进行。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七)坚持重大决策的集体决定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八)坚持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九)坚持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确保政令统一
根据《邢台市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规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的通知》,一是严格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杜绝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不符合制定程序要求的,不得发布实行,不按规定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三是推行前置审核、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和科学性审核把关,未经审核不出台,出台实施后半年内法制办组织对该文件的合理性、便捷性、操作性进行评估。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错误或不适用的修改或废止。今年,共审核了《任县入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针对征地拆迁出台了9件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1件,继续实施的有11件,修改8件,废止12件。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组成人员列席人大或政协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整改意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20xx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76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共涉及县政府系统28个部门单位。9月22日,我办邀请县人大领导组织对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进行了依法行政工作视查,促进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自觉接受法院的审判监督,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政府法制办利用罚没许可证年审、行政执法证的发放、规范性文件备审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县政府将今年设为任县行政执法监督年,并下发了《任县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其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自查自评、考核评议、汇总上报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已经结束,根据检查结果,写出了书面报告,并及时下发了第一阶段情况通报,第二阶段已经开始,领导小组抽查了8家单位。县法制办不定期检查了11个单位,共检查卷宗760件,其中合格卷宗640件,不合格卷宗120件。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些问题,如部分卷宗不太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回证等文书资料不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讲评总结,并转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把行政处罚程序统一到省定格式上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执法意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代理诉讼工作。为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县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经审理,维持2件、撤销2件。另外,参加行政诉讼和上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件。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房产纠纷、行政性收费、行政处罚等方面。行政复议机构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的理念,坚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缓解社会矛盾,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五)全力以赴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及《邢台市政府法制信息管理考核办法》(邢政法〔20xx〕1号),加强全县政府法制信息的报送、宣传和管理,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水平,我县法制办公室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由我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任政法〔20xx〕4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二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上月的信息报送和采纳情况排出名次汇总后下发给各单位,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三是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范畴,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按照《邢台市政府法制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计算出积分,只有年终积分达到30分的,才可以参加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否则给予“一票否决”;上述措施的实施使我县的法制信息工作有了长足进步。截止12月12日,共计上报信息77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纳6篇,市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纳77篇。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学习工作。为切实提高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县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党校培训、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学法。
二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菜单式培训内容,举办《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参加培训的人员达500余人次,尤其是把即将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作为年度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贯彻执行行政强法的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四是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中,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政的案例中,筛选一些具有代表性、警示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个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正确的理念。始终坚持按照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县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七)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邢台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县制定了《20xx年度任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将由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之中,作为部门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全县依法行政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管理制度。对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在全社会进行公告,同时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管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上岗执法。杜绝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县法制办对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帐,并在网上公告,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探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
三是积极探索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现已经市法制办批准,待市政府常务会审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学习贯彻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依法行政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事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增强;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评议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县制订了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但政府法制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经验还不够丰富,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未正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渠道和途径等现象。个别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未按统一的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案卷装订不规范;少数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存在执法不文明、服务意识差等现象。
(四)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法制机构代表政府对部门的监督缺乏强制性手段,缺乏权威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各种监督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且多侧重于事后监督。
七、20xx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今后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认真对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确保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规章制度。重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等。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对行政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继续开展全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做好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前提下,向加强日常执法监督转变,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三)构建依法行政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结合《邢台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和建立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行政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特别是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深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近年来,我村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两委根据市、镇两级的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使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有力促进了全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12月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讲座。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贩毒、赌博人员发生。
二、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
近年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
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14个组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上访苗头的纠纷,各组法制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镇、村、组三级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村级法制讲座和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
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责任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责任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
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
憗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抓住今年“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契机,起草了《红岗区民政局“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并组织18个单位为12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为8户优抚对象解决医药费9450元,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民政助理共10人作为义务行风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使我区民政工作实现了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的“四化”目标,使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健康的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三、依法行政,统揽全局,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首先,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举办法律业务学习40期,职工干部每人法律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婚姻登记处做到了法律卷宗和各项文书都齐整无缺,档案保管合理,受到市民政局执法检查组的好崐评。同时,每项业务都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
其次,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改革救灾款物发放形式,走自我积累脱贫致富的路子。二是积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变输血型救灾为造血型救灾。设立扶贫捐赠站,设专人管理,并将所发放的救灾款物都向民众公开,做到持证上岗,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学习。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进行治理,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坚持以源头治理为突破口,以建设“法治三堆”为目标,以网格化、信息化管理为支撑,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构建基层矛盾调解体系。镇村设立调解委员会,建立“四员两代表”信息收集机制,构建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创新实施“1133”工作法,即:一条线排查收集,一条线落实调解,每件矛盾经过三级调解,每级调解不少于三次,今年全镇共排查收集30件,调查确认21件,通过实施“1133”工作法全部成功化解。
二是力促网格化管理工作出成效。依托管理网络和网格员队伍,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镇科学划分了27个网格,中心管理站6个,通过搭建“网调对接”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促进村社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促,以“镇管理中心 中心村社服务站 单元网格员”为框架,使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顺利确保今年中央“两会”期间零上访。
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宣传教育。采取以案说法、以调教诲等方式,开办“定向式普法”、“连带式学法”3000人次,聘请“走村式”律师4名,开办“法治培训学校”23所,成立临时法庭3所,建成宝珠、井田1000米“法治长廊”,全年开展禁毒知识讲座、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10余场,参加人数达8000人次。
四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法3次,提升执法队伍自身法治水平,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实施社区矫正14人,对刑满释放进行安置帮教28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依法用地巡查、反恐演练、仿制式警服整治、“缉枪治爆”等依法治理行动,为打造“法治三堆”和法治“四好”(法治理念好、法治环境好、法治服务好、法治文化好)乡镇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依法治区、依法治市流动现场会均在三堆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了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无纸化学法平台的学习,参加xx省干部在线学习,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为在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举行纪念建党97周年表彰大会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深化了全市教育系统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压实了学校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治教育,筑牢法治根基
1. 完成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进一、二、七、八年级课堂工作。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并认真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月、廉政宣教月等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以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教育,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与检察、司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合作,在“xx教育网”开设“xx市‘平安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录播课程库”栏目,将在今年制作一批涵盖犯罪预防、扫黑除恶、自我保护等主题的高质量法治教育录播课程,并通过刻录光盘、组建精品课程库等方式予以固定,打造了xx法治教育特色。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信用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教育系统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每周五“双公示”和《xx省信用信息目录》的整理上报工作。按要求完成大数据局相关平台的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
2.制定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没有诚信承诺书、有不良诚信记录、信用信息不符合要求”作为风险点进行防控,并将投标人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在xx教育网“信用建设”栏目中进行公示。
3.将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中考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承诺书,监考教师签订认真履责承诺书,阅卷教师签订规范诚信保密承诺书,班主任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将在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活动和工作中,破坏公正,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作为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事项;将签订《诚信承诺书》作为学生高考报名的.前置条件,实现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全覆盖。
(四)加强依法治校,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1.大力推进“xx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创建工作。与市委法治办 市综治办、市普法办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联合开展了“xx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考核评估工作,将评选为“xx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作为必备条件,纳入市级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星级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年度量质化考核等创建考核评估体系。达标单位一年一创建,两年一复核。目前,我市共创建市级“法治学校”达标单位45家,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1家。在xx六中开展“信用 校园文化”的诚信教育试点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后,我们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市级“法治学校”达标单位评估检查工作。
2.制定了《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方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市976所中小学校聘请法律顾问131人次,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488人次,实现了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3.加强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工作。制定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注重章程在学校的“宪法”作用,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督促指导直属学校完成章程的制定,同时,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章程制定工作。
4.积极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我们在20xx年推荐xx五中和老虎头小学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基础上,今年拟将6所学校按照相关标准打造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目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已经在今年春季开学初将创建任务下达给相关学校,市教育局将在进行市级“法治学校”达标单位评估检查工作中同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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